市教育局 市教育工會關于轉發《湖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的通知
襄教文〔2013〕179號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教育工會,市直各學校:
? 為了進一步健全完善教代會制度,加強學校民主管理工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在總結我省學校教代會工作經驗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依據《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教育部令第32號),重新修訂了《湖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現轉發給你們(“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并就貫徹落實提出如下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教代會制度。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據《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教育部令第32號)和《湖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鄂教工[2013]2號)建立和完善教代會制度。按照要求有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校,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足80人的學校,建立由全體教職工直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制度。
二、定期召開教代會并按期換屆。教代會每三年或五年為一屆。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教代會,一般應在10底以前召開。學校行政應當為學校工會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遵守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規則,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支持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三、建立健全教代會檔案制度。做好教代會資料檔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內容包括:歷屆教代會代表、主席團成員、教代會執行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小組成員名單;教代會有關文件、記錄、講話、報告、決議、決定和總結;教代會代表的提案表及處理結果記錄;教代會聯席會議及各專門委員會重要活動的記錄;民主管理的各種調查報告等。
四、修訂本校教代會實施細則。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要依據《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湖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重新修訂本?!秾W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細則》。
五、開展教代會星級評估。為推進學校教代會規范化建設,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省教育工會決定自2013年起,在全省開展學校教代會星級評估工作(文件在湖北工會網“通知公告”欄下載)。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做好教代會星級評估工作,對照《評估標準》進行自查,寫出自查報告,根據自查評分填寫《襄陽市學校教代會星級評估申報表》,向上級教育工會申報。11月份,接受市、縣兩級教育工會考核驗收。
附件:《湖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
襄陽市教育局
襄陽市教育工會
2013年10月25日
湖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
一、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下文簡稱教代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學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教代會制度。?
第三條 教代會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認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教代會和教代會代表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與教職工之間的利益關系。?
第五條 教代會在中國共產黨學?;鶎咏M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行使職權。?
教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二、教代會的職權?
第六條 聽取學校章程草案制定與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與建議。?
第七條 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 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九條 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第十條 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代會提案辦理情況報告。?
第十一條 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干部。一般每年進行一次,其評議結果可以作為上級黨委考察學校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第十二條 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十三條 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代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
三、教代會的代表?
第十四條 凡與學校簽訂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關系的教職工,均可當選為教代會代表。?
第十五條 教代會代表以學院或系(所、年級)或室(組)等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
教代會代表可以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組),并推選出團(組)長。?
第十六條 教代會代表要體現代表性和群眾性。?
高校教代會代表一般占全體教職工總數的6%-10%,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中小學校教代會代表一般應占全體教職工總數的25%-35%。? 教代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教師代表不得低于代表總數的60%,并應當根據學校實際,保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和女教師代表。民族地區學校,少數民族代表應當占有一定比例。?
第十七條 學校黨、政、工主要負責人一般應選為代表。選舉時將他們的名額分配到有關選舉單位,以普通教職工身份參加選舉。?
教代會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
第十八條 教代會代表實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或五年,與教代會的屆期一致,可連選連任。?
教代會代表實行替補制。代表若調離單位或退休,其代表資格自動失效,缺額由所在單位另行補選。補選代表條件和程序與選舉代表一致。?
第十九條 各選舉單位根據代表選舉方案,對代表候選人名單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選舉。?
第二十條 各選舉單位將選舉結果報告學校工會。由教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當選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條件和代表結構比例,其當選是否符合規定程序。代表經資格審查確認有效后,予以公布,并發給代表證。?
第二十一條 教代會代表在教代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享有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的權利;有權提出提案并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有權就學校工作向學校領導和學校有關機構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因履行職責受壓制、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二十二條 教代會根據需要可設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可以是學校的在職干部和教職工,也可以是學校退(離)休干部和教職工。特邀和列席代表由工會提名,由教代會籌備領導小組與學校有關方面商定。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第二十三條 教代會代表應當履行代表義務,按時參加教代會會議,確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要向大會請假。?
第二十四條 教代會代表連續兩年(代表人數少的學校也可為一年)以上不能參加教代會活動的,其代表資格一般不予保留。代表被開除公職的,其代表資格自開除之日即行停止。教代會代表受到記過以上行政處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處罰,取消其代表資格。 ?
第二十五條 教代會代表的義務是:努力學習并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于教育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積極參加教代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教代會決議,完成教代會交給的任務;辦事公正,為人正派,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及時向選舉單位教職工通報參加教代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并在任期內至少述職一次;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二十六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與教代會代表的溝通機制,全面聽取教代會提出的意見與建議,并合理吸收采納;不能吸收采納的,應做出說明。?
四、教代會的組織規則?
第二十七條 有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校,應當建立教代會制度;不足80人的學校,建立由全體教職工直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制度。教職工大會制度的性質、領導關系、組織制度、運行規則等,與教代會制度相同。?
第二十八條 教代會每三年或五年為一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二十九條 教代會在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時,應采取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作出決議。?
第三十條 教代會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在教代會代表中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可以由被選舉為執行委員會委員的學校領導和工會主要負責人擔任。執行委員中,教師代表應占多數。? 第三十一條 教代會專門委員會(或小組,下同)根據學校實際需要而定,一般可設提案工作委員會、教育教學工作委員會、干部評議與監督工作委員會和權益保障工作委員會等。其成員一般應在教職工代表中產生。? 第三十二條 各專門委員會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職責,協助和督促行政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大會提出的任務和目標,積極開展民主管理活動,促使決議、決定的實現和有關提案的落實。專門委員會對教代會負責,在工會主持下完成教代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三十三條 學??深C布下屬單位教代會實施細則,在其下屬單位建立教代會制度,在該單位范圍內實行民主管理和監督。 ?
五、教代會的籌備?
第三十四條 成立教代會籌備領導小組?;I備領導小組由學校黨、政、工負責人組成,下設若干專門工作小組。 ?
第三十五條 教代會換屆時,學校工會擬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額分配方案,組織選舉代表,提出大會議程、日程草案,起草代表條件、選舉辦法等方案。提出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建議名單,提出教代會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和各專門工作委員會組成方案。?
第三十六條 學校工會負責制作“教代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教代會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等選票;擬定經費預算;提出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人選建議名單,確定代表團(組)的劃分。?
第三十七條 教代會主席團成員必須是本屆教代會正式代表,由學校和學校工會主要領導干部和教師代表及有關人員組成,教師應占多數。主席團成員建議名單,由工會廣泛征求意見,經籌備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提交預備會議選舉。?
主席團的主要職責:主持召開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研究需提交教代會討論、通過和決定的事項;聽取和綜合各代表團(組)對各項方案的審議意見;起草大會決議;主持選舉、表決等事項;處理與大會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八條 工會發出征集提案通知,向全體代表征集提案。提案征集時間一般為大會召開前的一個月??刹扇∪粘U骷蜁罢骷嘟Y合的提案征集方式。提案要圍繞學校的改革和發展,突出教學、科研、管理、教職工隊伍建設、民生工程以及教職工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等。提案應當一事一案,由一人提議兩人以上附議,也可由代表團(組)集體提出。 ?
提案征集結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員會進行登記、分類、并審查立案。立案的原則是: ?
1.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
2.具有實施價值和實施可能;?
3.符合規定程序和提案要求。?
第三十九條 教代會籌備領導小組向學校黨組織匯報籌備情況,擬定召開教代會的通知,由學校黨組織發文。學校工會同時將會議召開的方案于會前向上一級工會報告。?
第四十條 提交會議審議的相關文件在會前5天印發給教代會代表,廣泛征求教職工的意見。?
六、教代會的預備會議?
第四十一條 教代會預備會議由籌備領導小組主持,教代會代表參加。主要議程:?
1.聽取本次教代會籌備情況的報告。?
2.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或聽取代表增補情況的說明。?
3.通過教代會大會議程。?
4.選舉大會主席團和秘書長。 ?
5.通過大會主席團執行主席分工名單。?
6.通過教代會執行委員會和各專門委員會組成方案。?
7.通過、決定大會其它事項。?
預備會議一般采取舉手表決方式。?
七、教代會的正式會議?
第四十二條 教代會須在與會代表超過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二時,方可宣布召開;會議選舉和表決須經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十三條 大會由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
第四十四條 大會主要議程:根據教代會職權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由學校工會提出,報學校黨組織審定。?
八、教代會閉會期間的工作?
第四十五條 教代會閉會期間的工作由學校工會主持。學校工會在學校黨組織領導下,通過工會委員會、教代會執行委員會和教代會專門委員會,全權作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六條 學校工會會同教代會執行委員會組織傳達貫徹教代會精神,督促檢查教代會決議的落實,協調各職能部門督辦落實代表提出的提案,開展評選表彰工作。遇有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組織各代表團(組)和專門工作委員會的活動,主持召開教代會代表團(組)長、各專門工作委員會負責人聯席會議,根據需要邀請黨政領導和有關人員參加,進行協商處理,并向下次教代會報告予以確認。?
第四十七條 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完成學校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需要經過教代會完成的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工作任務。?
第四十八條 建立代表聽證或咨詢制度。學校在重大決策前,應召集部分相關代表和有關人員進行聽證,接受咨詢,從而更好地吸納合理化建議,實現決策科學化。?
第四十九條 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制度,做好教代會資料檔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內容包括:歷屆教代會代表、主席團成員、教代會執行委員會和專門委員會小組成員名單;教代會有關文件、記錄、講話、報告、決議、決定和總結;教代會代表的提案表及處理結果記錄;教代會聯席會議及各專門委員會重要活動的記錄;民主管理的各種調查報告等。?
九、教代會與學校黨政工?
第五十條 學校黨組織是教代會的領導機構。學校黨組織應當定期研究教代會工作,審定教代會籌備方案,協調教代會與學校行政的關系,按照有關法規幫助教代會正確行使職權。教代會要在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下圍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開展工作并行使職權。?
第五十一條 學校行政是教代會的保障機構。學校行政應當尊重教代會的法律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支持保障教代會行使各項職權,并提供物質保障。應當將教代會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教代會會議所需經費列入學校財務預算;對于教代會依法通過的有關決議、決定和方案應當組織實施。教代會要尊重和支持校長依法行使管理、指揮和決策的職權,動員和組織教職工以主人翁姿態做好學校各項工作。?
第五十二條 學校工會是教代會的工作機構,負責教代會的日常工作。學校工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代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代會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建議人選;擬定召開教代會的方案,提出主席團人選建議名單。主持教代會閉會期間的工作,組織教代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教代會代表的建議和申訴,對學校違反教代會制度的行為,提出意見并要求改正。?
十、附 則?
第五十三條 本規程適用于我省各級、各類學校及幼兒園。?
第五十四條 有關學??梢越Y合實際,依據本規程制定相應的教代會或者教職工大會的實施辦法。?
第五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印發的《湖北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試行)》(鄂教工字[1998]9號文)同時廢止。
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學校工作委員會
湖 北 省 教 育 廳
湖 北 省 教 育工 會 委 員 會?
2013年8月22日